由于錄音室、演播室是制作節目的地方,在聲學方面的要求更為嚴格。同其他聲環境相比,它們具有以下一些聲學設計要點:
一、混響時間
錄音室、演播室要求有較短的混響時間,根據用途不同最佳混響時間也有所不同。例如日本廣播協會推薦的各類錄演播室的最佳混響時間值,混響時間頻率特性以平直為宜。
二、房間比例和體型
錄音室一般體積較小,尤其是語言錄音室,面積小的只有10㎡左右。在這么小的室內,由于低頻區共振率分布不均極易引起聲染色,因此,錄音室長、寬和高三者比例要滿足一定要求。
錄播室可以采用不規則體型,以利防止聲染色的出現。錄播室不得采用剖面為正方形或具有凹面墻、穹形頂的體型。
三、背景噪音及隔音
錄音室在錄制節目時,絕不允許有噪聲的干擾,因此,允許噪聲值較低,噪聲控制是錄播室聲學設計中的主要內容之一。
為了達到允許的噪聲值,要求房間的墻和樓板有足夠的隔音量,要達到各類聲學用房相互之間中頻500 Hz所需聲壓級差。通常應采用雙層隔聲墻。錄演播室及其控制室的門應采用雙層隔聲門,兩門之間加“聲閘”。錄演播室與其控制室之間的觀察通常采用雙層或三層隔聲窗。
錄演播室與室外環境的聲壓級一般要求在55-60dB以上,通常采用490MM厚磚墻或雙層墻,就可獲得滿意的效果。